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:
现将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校“青蓝工程”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》和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校“青蓝工程”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》发给你们,请尽快通知本单位人员,做好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。其中,2012年度高校“青蓝工程”培养对象考核材料于2016年2月22日前报学校人事处;2016年度高校“青蓝工程”培养对象选拔个人申报材料于2016年2月6日前报学校人事处。
特此通知。
2016年1月1日
附件1: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校“青蓝工程”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》
附件2: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校“青蓝工程”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》
附件下载:Fw_Fw_省教育厅文件.zip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