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江苏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优秀教师、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江苏省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人[2014]14号)精神,对照评选范围条件,经各党总支推荐、学校党委研究决定,拟推荐李建国同志参加江苏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初评,现予公示。公示期自6月24日至6月29日。全体教职工对推荐人选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学校人事处反映。
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
2014年6月24日
根据江苏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优秀教师、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江苏省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人[2014]14号)精神,对照评选范围条件,经各党总支推荐、学校党委研究决定,拟推荐李建国同志参加江苏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初评,现予公示。公示期自6月24日至6月29日。全体教职工对推荐人选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学校人事处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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